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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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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入狱之后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可以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入狱之后刑期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可以假释。但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原判处有期徒刑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罪危险的,可以假释。假释的法律程序是:1。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应当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并复制下列材料:1。罪犯的评估和评估表。2、罪犯的奖惩表。3、终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4、多年来减刑裁定的副本。5、罪犯确实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人或残疾人(自残除外)的材料。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批准,然后提出假释建议。2、假释自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试期为完成的刑期,考试期一般不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自假释之日起执行。3、实际服刑期限超过十年的,必须在监狱中表现良好。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假释的法定程序是: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二,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三,要办理假释是必须在监狱中表现良好。并且实际服刑期行,原判决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服刑期在十年以上。再有特别的情况,如家庭需要身体不舒服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申请假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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