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房屋确权是否必须是户主。 2、房屋确权后是否可以买卖。 3、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 4、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 5、办理房产...
1、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 2、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房屋确权是否必须是户主。 2、房屋确权后是否可以买卖。 3、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 4、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 5、办理房产租赁登记。 6、办理军队、涉外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7、办理军队、涉外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 8、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产租赁登记。
房屋确权应经下列程序予以办理: 1、买方准备身份证明等,到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 2、携带上述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携带上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出具契税单; 4、携带以上所有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受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4人已浏览
725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1,3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