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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当年度的,也就是第二年的。工作年限满一年,取得休假资格,是从第二年度享有带薪年休假。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
不是,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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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二年和二十年的起算时间不一样。二年的起算时间是“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二十年的起算时间是“继承开始”。比如甲有乙丙两个儿子,乙常在身边,丙无联系。甲死亡了,继承开始,开始起算二十年的期限。乙独自继承了全部遗产,而丙因为种种原因不知道父亲去世,也就不知道自己的遗产继承权被侵害了,直到丙知道了这回事,知道了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才开始起算这两年的期限。
医疗保险始于1999年。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部署全面推进全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求1999年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如果累计工作年限是2016年10月1日起,自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是按照自然日历年度计算的,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是从第二年度开始享受。职工如果累计工作年限是2016年10月1日起,自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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