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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在2009年12月31日到期,如公司不想继续签订合同必须在合同到期前通知,如不通知,并继续履行的,则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因...
合同期满的,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续签的,则单位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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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在2009年12月31日到期,如公司不想继续签订合同必须在合同到期前通知,如不通知,并继续履行的,则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因此,自2010年1月1日开始,你公司已经和你续签合同,公司必须在一个月之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自第二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据此,你公司在1月21日通知你不在续约,则,你可要求赔偿: 1、经济补偿金,自入职之日起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如未履行提前30日通知义务,则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费用。 3、如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可要求按经济补偿金双倍赔偿。 以上就是有关合同到期不续签赔钱吗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满意
合同到期,公司降薪,可以不续签合同,公司会赔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均应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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