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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滞纳金,应该作为破产债权对待。 法院受理之日起,利息及滞纳金以及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不能作为破产债权。 第四十六条未到...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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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破产,债权人则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请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③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④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⑤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⑥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⑦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债权人,是指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有权向债务人主张清偿权利的人。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从上诉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因自身的原因,造成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已呈连续状况,足以证明债务人已达破产界限,债权人可依法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以确保自身利益损害的进一步扩大。当然,如果债务人有还债能力,其自身不主动履行或者经债权人催促仍不履行还债义务的,债权人不需申请债务人破产,只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权债务人履行还债义务即可。债权人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只要债权依法成立,且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他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还可以是公民。外国公民也具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债务人破产,享有国民待遇。债权人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债务人破产申请,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企业法人(即债务人)自行启动破产申请的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到期债务无法清偿;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条件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举证主要包括:1。持有的现金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可立即变现的资产金额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可变现资产应定义为非主要资产)。因此,在债务人提交的财务资料中,反映货币存款余额和可以立即变现的资产金额之和低于到期债务金额,可以满足。条件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证据,主要包括:1。一般来说,在当期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数量小于负债数量。债务人的所有资产总额小于所有到期债务和到期债务总额。2、如果债务人的财务信息没有实际的资产核销,如无望的到期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债权)、积压无法销售的库存、设备损坏和淘汰、对外投资失败等。,可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资产金额不能反映客观资产状况,甚至总资产会大于总负债。此时需要债务人核销实际资产,使资产负债表反映客观资产负债情况,或者证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另行证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博客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资产损失金额的评估;二是无法实现资产金额的评估;三是业务能力的评估。债务人完成上述证据准备后,可以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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