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个人承包的土地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以此才能确定承包经营权。 2、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承包土地用途是有规定的,要是建房可以,那农民开发住宅卖房子多好,显然不可以的,那地只能种,而且还不是什么都可以种,至少你种罂粟就不行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承包地里有土地证的可以盖房子吗,回答如下: 1、个人承包的土地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以此才能确定承包经营权。 2、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3、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盖房子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2.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贯原则。 3.该法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六条规定,无论占用何种性质的士地,无论临时还是长期使用土地进行房屋建设,均应经有权机关审批。在现实生活中,因承包人承包大面积土地进行种植或者养殖经营,客观上确实需要建设一定的生产设施。 4.《土地管理法》对于承包人在其承包的进行农业经营的土地上建设兼有一定生产管理和居住功能的房屋,是否须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无明确规定。故《对关于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请示的答复》规定,农业用地的使用者在农业用地上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工程,可以不经审批,但对于非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工程需经审批。根据此规定,在承包土地上建房是否需要审批要视房屋的用途而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农户承包地修建小康住宅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当地新农村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有关土地复垦的有关政策,在小康住宅建设中,采取按实际规划面积在各修建户(包括新建户和拟建户)的承包地中核减占用面积,新建住宅按户平均分摊到户,户均集中流转承包地的方式用于住宅建设的承包地,依法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其性质已转变为集体建设用地,应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规定,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不再进行确权颁证。未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应查清情况,移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人已浏览
733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