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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形: 1、公司内部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对外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股权转让的情形一般包括两种,具体情形如下: 1、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它股东; 2、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股东以外的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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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有以下四种情况: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变动;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的情形一般包括两种,具体情形如下: 1、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它股东; 2、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股东以外的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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