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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不在印花税的列举范围内,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法律分析 委托贷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委托贷款合同本质上属于委托代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的应纳税凭证。所以当事人订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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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微企业优惠:根据财税201478号文规定:自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因为合同对象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1、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2、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3、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 经过协商仅延长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七条规定,暂不贴花。 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六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印花。 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是银行对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 6、限额内的循环借款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地字[1988]30号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的0.05‰贴花,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不需贴花。
一、《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8项规定,就委托借款合同印花税吗做出以下解释: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二、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银行使用的委托贷款合同(协议),均属金融机构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借款凭证。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六条的规定,应当由银行和借款单位就各自所持的一份凭证贴花,其他签约人不贴花。 (二)、银行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书,则应作为仅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按照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三)根据上述规定,资金委托方与金融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借款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如委托金融单位贷款,委托单位、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也不贴印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单独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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