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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可以适用于诉讼。夫妻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挥霍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试图占有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
1.如果这个协商分割财产的协议没有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应该依据这个协议分割财产。 2.如果后来一方认为在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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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的一致意见,是双方当事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在性质上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所附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说,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应分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基于离婚签订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并已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如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反悔提出诉讼的,应认定未生效,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说,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婚内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有人可能认为,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另一方无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 2、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债权人知晓婚内财产协议存在的,另一方才无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不一定会进行公示,不能推定债权人必然知晓该协议内容。所以当债权人不知道协议约定内容时,该协议对外不具有约束力,此时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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