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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不予受理的法律规定是存在着特定情形的话将会不予受理。比如说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的,或者是按照我们国家规...
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则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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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条件的劳动仲裁不予受理:1。申请人不具备主要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没有直接利益;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3、争议的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限制。6、申请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根据你叙述的事实,可以说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是有法律依据的。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借款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在单位里的借款与劳动报酬虽然可以抵消,但在法律上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不能混为一谈。如果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劳动者是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者拖欠单位的借款,单位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不能提出劳动仲裁。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你的上诉理由基本上是不能成立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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