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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游泳池方(包括游泳池的管理人、所有人或受益人)赔不赔得依情况而定。 2.根据目前所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3.可...
如果是就职,泳池员工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个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区别。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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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您签合同了没,这涉及到竞业限制条款,即使您和游泳馆签合同了且合同中有这个条款,您也不用理会这个现在这个合约,因为竞业限制条款只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高级技术人员或者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且在限制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月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您的情况看来,游泳馆的做法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您有权不签,如已经签了也约束不了您!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在游泳池发生溺亡事故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如果游泳池提供服务存在缺陷,对溺水死亡存在过错的,应对损害的发生承担责任;如果溺亡人一方本身也存在过错的,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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