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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检察院取保候审案件时,会作出怎样的裁决?

2024-11-14
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送至法院后,法院有权判断被告人的实刑。检察院的取保候审措施不能代表法院的意见,也不能代表法院不会判处实刑。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时间限制最长为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为六个月。在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期间,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声明:该作品整合了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找律师就找“我” 专业律师帮您解决困惑 特推优质服务律师 特邀律师 罗兆洪律师 专职律师 罗兆洪律师,福建沙县人,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学历,曾在公安机关任职27年。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福建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三明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策问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刑事工作部主任,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从事专职执业律师以来,忠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赋予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职责使命。秉持“用法之公器,护人之尊严,达国之正义”的理念,潜心钻研修炼刑事辩护知识技能,参加由智拾网举办、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主讲的“刑辩全流程实务训练营”课程学习,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称职的辩护律师,帮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得到有效辩护。 详细>> 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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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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