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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认定,具备为应符合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
由格式条款构成的合同可以认定为格式合同,具备以下特征: 1、合同由单方制定,不可协商,一经制定会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 2、内容规格化,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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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同时满足以下三个特征: 1、重复使用; 2、由一方预先拟定; 3、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已逐条对条款进行协商,则该条款不应认定为格式条款。 【辟谣】 格式条款一定是霸王条款? 真相:不是 解析: 格式条款不一定是霸王条款,而霸王条款往往是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合同形式,而霸王条款不合法。但《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提醒】 合同中的哪些格式条款无效? 合同中的以下这些格式条款无效: 1、具有《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由格式条款构成的合同可以认定为格式合同,具备以下特征: 1、合同由单方制定,不可协商,一经制定会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 2、内容规格化,定型化; 3、使用对象广泛,可以重复使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百九十八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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