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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可以进行买卖,但是农村的房基地不可以随意买卖。如果本人已经进城或者想要卖了老家的房子,不可以卖给有城市户口的人,但是可以卖给同村的村...
不是,要看具体情况定。没有审批手续的违规建房肯定得拆,而且没有补偿,其他合法建筑被拆就有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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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可以进行买卖,但是农村的房基地不可以随意买卖。如果本人已经进城或者想要卖了老家的房子,不可以卖给有城市户口的人,但是可以卖给同村的村民,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落户的农民,当然只能算建筑的钱,土地是不能算钱的。
单亲家庭,户口在城里,农村有老房子,严格来讲,目前当事人的所有权是房子,而不是宅基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规定:“(二)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是无权拥有该处的宅基地的。但是由于我国具体实际情况,目前执行起来尚有距离,因此当事人可以与原邻居进行协商,建议见好就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安置在各地的标准有所差异,以北京为例,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2、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是,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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