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
如果您觉得对方侵权,可以找相关人量一下,造成成侵权的,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房地产相邻权的实质是对房地产相邻各方行使房地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因此,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相互毗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各自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都要尊重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权利,相互间应当给予一定的方便或接受一定的限制,法律将这种相邻人间的关系用权利义务的形式确定下来,从本质上讲是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的延伸,同时又是对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财产权利的限制。如何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在我国,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在处理相邻纠纷时,应从团结互助、互谅互让出发,兼顾相邻各方的利益,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2、有利于生产的原则。发展生产,繁荣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因此,在处理相邻纠纷时,应从有利于生产出发,保护群体的生产积极性,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的正常发展。 3、方便生活原则。相邻各方在行使相邻时,应为对方提供方便,不得为个人私利给对方制造方便,不得为个人私利给对制造困难,设置障碍,使对方无法正常生活。
一般情况下,是的,主要规定在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
1、你好,你的问题属于民法中相邻权问题,解决方式是排除妨碍、消除影响。 2、对方的建设应当由相关部门的批文,比如宅基地批文或房屋建设许可证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