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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0年6月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48号发布根据2002年10月3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城市房屋拆...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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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较复杂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征收住宅房屋、办公用房及其他非生产经营性用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由按照本办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租赁价格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超过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产权调换房屋还未交付的,应当按照增加50%的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合川府发〔2013〕17号)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批准征收的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一类地区(7个街道办事处辖区)每亩16000元,二类地区(23个镇辖区)每亩15000元。安置补助费按照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6000元。(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1所列标准执行,特殊构筑物补偿按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青苗、林木和除附件2所列以外的其他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的土地总面积为准,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每亩定额补偿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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