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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非本市户籍公民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的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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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办武汉居住证流程:当事人到居住地所属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也可到所管辖公安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和申办《武汉市居住证》(社区流管站名称、地址、电话可上所在所在区政务网查询)。申办《武汉市居住证》时应当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相关住址证明等材料,填写《武汉市居住证申领表》。1、居住在居民家中应提供户主的户口簿;2、居住在房屋出租屋的应提供与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业主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3、与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身份证明;4、与非武汉市户籍的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应当交验承租人的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或派出所登记填表;申领人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录入基本信息;申领人领取领证回执用二代证阅读器采集申领人照片,受理办证申请;按预约时间或之后在指定地点领取证件。办结时限:申办、补办、换领居住证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居住证延期、居住证非主项信息变更当场办结。收费标准:居住证一人一证,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的证件工本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在武汉居住的流动人口需自登记之日起半年以上,才可以申领居住证。本市探亲、访友、旅游、出差、就医的,按本办法申报居住登记或者按有关规定办理了住宿住院登记的,不申领居住证。办理材料1、本人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免冠1寸登记相片一张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补充说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领)办理流程1、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证明材料向居住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报办理2、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审核申报材料3、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市申请表》并签字,领取《武汉市居住证领取凭证》4、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自受理之日起2天内,上门核实暂住地址,社区民警对材料、信息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5、申请人凭《武汉市居住证领取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件办理时限及费用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办理地点武汉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
申请书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号码、所在地住址、现居住地住址、居住事由、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申请原因。根据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合同、明文件、或者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包括工商营业、、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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