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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是根据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填报的,各表关系为: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的合计数=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的合计数+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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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剩余资产分配权是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资产有分配的权利。这一权利的前提是公司的净资产在清算时大于公司的债务。 中国《公司法》第187条规定,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中文名 剩余资产分配权 应用学科 金融 适用领域范围 股东对公司清算 前提是 净资产在清算时大于公司的债务 目录 1条件一 2条件二 条件一 编辑 第一,普通股股东要求分配公司资产的权利不是任意的,必须是在公司解散清算之时。 条件二 编辑 第二,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 A.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 B.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C.缴纳所欠税款; D.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 E.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
(1)破产企业的清算费用和破产债务是否100%地偿付完毕,是否有应偿未偿的债务序列或项目。[2] (2)剩余财产分配之前是否依法向国家缴纳了所得税,实缴税额与相应的计税依据、税率是否一致。 (3)参与剩余财产分配的所有者是否真的都是企业的所有者,它们是否以公平的身份参与分配,特别是政府所有者是否与个人所有者、法人所有者取得了公平的分享地位。 (4)剩余财产分配依据是如何确定的,各所有者的出资额计算是否准确。 (5)不足分配的零星财产是如何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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