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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 《建筑法》第58条规定,...
工程质量责任的认定为: 1、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建设工程质量; 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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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加重行政、经济处罚: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2、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发现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4、对按法定进行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5、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的;6、其它严重违犯本办法及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的。
1、建议你把“责任事故的认定书”原文发来看看,需要判断该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对象来确定送达的对象;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甲方在发包时需要审查承包人是否具备资质,明知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的人没有资质的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如果有证据证实丙方在施工中有过错,且该过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那丙方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死亡之日开始计算,就你所说的情况来看,诉讼时效已经远远超过了,你需要搜集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证据了。
(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施工单位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三)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经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实施保修。 (四)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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