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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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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的费用是参照我国一般的费用。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十三条(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第十四条(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各地收费标准不同,实际收费可能在几百元直至数万元不等,这与的多少有直接关系;2、如果因为家庭生活困难,则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则由中心为申请人指派律师,而申请人不用出任何用;3、案件中的女方,如果申请法律援助,得到批准的可能性很大,这与法律援助的宗旨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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