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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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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第二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我们知道,断水、断电等逼拆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在征地拆迁实施过程中,尽管是自己指示水电公司对被拆迁人进行断水、断电等行为,但政府也会把日自己的责任摘的一清二楚。面对这样的现实,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广大被拆迁人,要善于见招拆招。
打电话给供水部门和供电局询问断水断电的原因;向当地政府和部门、省委、省政府举报断水断电行为。其次,根据不同的主体采取不同的对策:如果主体是供水供电公司,断水断电的主体是供水供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六条,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向本营业区内的用户供电;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其营业区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所以,只要被拆迁户不搬走供水供电公司,就有义务供水供电。供水供电公司擅自断水断电后,可以先拨打维修电话录音。如果不处理,可以提交书面申请,保留邮寄申请的快递单向上级电力供水公司投诉。申请维修时不要忘记录音。如果供水供电公司直接说是政府拆迁造成的,可以作为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对我们非常有利。主体是政府部门如果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断水断电,可以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反映真实情况;或者保留证据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院判决为自己讨回公道。主体是开发商破坏自己的水电设施,这是破坏个人财产的行为,可以报警,向警察说明情况,电话录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房屋拆迁时不可以断水断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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