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铁路监督机构实施处罚一般由发生地的铁路监督机构管辖,或由监督总站指定管辖。...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违规质量安全行为情节恶劣的;(二)违规质量安全行为危害后果严重的;(三)曾因相同违规质量安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或者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或者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予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建议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建议吊销资质证书:(一)仅涉及1个单项工程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涉及2个单项工程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涉及3个及以上单项工程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监督总站每两年组织一次先进监督站、优秀监督工作者评选。监督工作突出,连续两年经总站考核合格的监督站,方可参加先进监督站评选。监督工作突出,所在监督站经总站考核合格,所监督的建设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监督人员,方可参加优秀监督人员评选。
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或者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或者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予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建议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建议吊销资质证书:(一)仅涉及1个单项工程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涉及2个单项工程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涉及3个及以上单项工程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16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