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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赔偿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赔偿项目都是固定的。医疗纠纷赔偿项目主要有: 1、医疗费; 2、营养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 5、误工费; 6、被扶养人生活费; 7、交通费; 8、住宿费及伙食费; 9、精神损害抚慰金; 1 0、残疾用具费; 1 1、丧葬费; 1 2、死亡赔偿金; 1 3、其他,如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
的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 如果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对人损害的,虽然可能构成损害赔偿,但并非医疗损害赔偿。如非法行医给人造成损害的,只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除医疗机构所属的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以外,还包括医疗机构聘请外单位的医师、专家、临时坐诊的医务人员或进修、实习等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该医疗机构不得以医务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推脱责任。医疗机构因医疗设备故障等原因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不能免责。 (二)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必须有过失 主要是指医院监督、管理注意的义务和违反,医务人员注意的义务是应该明确作为医生对患者的症状应当予以注意。依现代的医学知识,在注意考虑药物效果及副作用等前提下确定治疗方法,在安全的注意下实行治疗阶段和医务护理过程,同时注意给患者的提示、告知义务等所必须的医疗服务的职业道德规范。 医疗过失行为是违背了医疗水准和未尽到最高注意义务的医疗行为,具体应该分为两类:一种如错误诊断、开错药、不当手术等违背了医疗水准的过失行为;一种如对患者推诿拒治、贻误治疗时机,对患者报告不予理踩、不按护理规范、不按时观察患者、不尽告知义务等,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过失行为。 (三)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和第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款凭证确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根据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等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3)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营养费用: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5)交通费票据计算。(6)残疾赔偿: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20年。(七)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八)死亡赔偿: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20年。(9)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过错程度和损害后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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