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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一、出借人群不同:P2P借贷是具有小额资金需求的个人,一般情况下为了减小风险,会对资金进行双向打散,即一个借款人的借款会来自多个不同的投资人或者一个投资人的资金会借给多个借款人。但不管什么情况下,每一笔借款都是独立存在的。而非法集资的集资对象却是指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而不是少数特定的人。 二、借款用途不同:p2p吸收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生活等,一般来讲借款方具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是所吸收资金用于发放贷款谋利。 三、收益率不一样:p2p的收益率比银行同期利率好一些,但利率受法律规定限制,在同期利率4倍以内。而非法集资拥有的高利息,比对应收益率高出很多,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即无法追回,那么出借人资金将无法得到相应保障。 同时非法集资具有以下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据了解在此方面,知源贷以严密的风控系统,透明的资金流向等优势,已经成为投资者最青睐的企业之一。因为像知源贷这样的正规平台会将借款项目信息披露真实、公开、透明,投资者在每一笔投资时都会看到借款人的详细信息、资金的具体流向和还款来源,让投资人在投资前就对项目有100%的掌控。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分类介绍 提权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主要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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