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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参加者因为继续关系在两个地方往返,暂行方法规定了参加者离开就业地,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向参加保险的支付证明书的新就业地参加保险,只要提出...
社会保险异地转移的相关政策具体如下:1、养老保险:根据《城镇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继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必须携带包括参加者居民身份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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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会保险跨省转移程序:一、向原参加地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由原参加地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发行参加证明书二、本人或使用者持有参加证明书,转移者身份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在的支付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局申请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三、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受理申请后,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局与原参加地社会保险经营机构联系转移后的社会保险经营机构的社会保险保险管理局向社会保险经营者提供社会保险经营者和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的复印件后,向社会保险管理局提供参加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提供转移证明书。八、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收到参保人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营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情况后立即通知使用者和参保人。
异地工作社保处理方式: 一、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你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将你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你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你。 2、当你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这样你才能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把你的养老保险个人怅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这样你的保险关系就续接清楚了; 二、公积金的处理方式是:公积金在离职的时候不能提取,但可以转移到你原来的工作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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