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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的形式上,一般具有不规范性。通常只是简单的借据,只有借款人和借款金额,或者是连借据也没有,只能提供见证人。出现这些情况,是因民间借贷的...
一、认为同居多年即享有配偶继承权。举例说明:王、赵没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多年。最近王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赵认为结婚不登记同居也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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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被告都不是贵阳人,但都在贵阳工作好多年了,我去法院起诉被告,我明知道被告就在贵阳的经常居住地住址,但法院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经常居住地的证明,我根本没法提供,法院说提供不了就不能立案,那不是就要千里迢迢跑到被告的户籍地去起诉嘛?【注:被告户籍地在湖南】 就因为原告提供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证明提供不了,就把原告的诉求档在门外了吗?【注:借款地在贵阳,虽没有借条,但是证据足以证明借贷关系】 答:目前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一是到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二是出具你个人在贵阳的经常居住地证明,然后在贵阳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及合同履行地,被告所在地即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当然你已经明确不想选择。合同履行地一般指的是贷款人所在地也就是你的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因此只要你提供了本人的经常居住地证明,法院应该没理由拒绝立案,而相对于被告,你本人的经常居住地证明则容易出具多了。 现在信用不好是难以在当代社会生存的,因此我们还是要传承诚实守信的优良传统。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纠纷有未约定利息的纠纷;约定利息不明确的纠纷;利息约定不合理的纠纷,如约定高利贷的纠纷;以及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约定利息比例和计算方法的纠纷。
社会信用出了问题,关键还是人心出了问题。法律和政治制度要尊重和发展人心善良的一面,及时制裁违法的、不善的行为,为弱者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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