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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
协议离婚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后有效。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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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离婚的程序: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8、颁发离婚证。
双方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双方协议离婚程序是: 1、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离婚、债务、财产等相关事宜达成协商,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前当地婚姻登记机构填写离婚申请表; 3、婚姻登记机构机关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通知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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