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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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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生育津贴的天数为: (一)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20天; (二)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30天; (三)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42天; (四)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的90天(其中分娩前休假15天); (五)难产(胎头吸引、产钳助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 (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七)已婚妇女24周岁及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增加45天; (八)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 (九)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3天; (十)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 (十一)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生育时婴儿死亡的,不享受晚育增加产假的生育津贴。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由社保基金支付;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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