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二)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投资者、申请开设店铺的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需向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报送第十二条和第...
外商投资开设店铺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一)在申请设立商业企业的同时申请开设店铺的,应符合所在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二)按时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商投资开设店铺的条件是,企业注册资本全部支付,按时参加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合格,投资行为符合城市发展和城市商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就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按照我国现行有关外商投资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设立“三资”企业需要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会牵涉到发改委、外经贸局、省商务厅、环保部门等多个部门,等到审批登记结束至少要两三个月。考虑到合伙企业的性质和特点,为了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便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以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对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实行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制度,不需要经商务主管部门归口审批。就是说,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即可。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1.首先到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 2.审核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商务委,如有前置许可项目,需先前置审批); 3.营业执照(工商局) 4.刻制印章(公安局)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质量技术监督局) 6.外汇登记(外汇管理局) 7.税务登记(税务局) 8.银行开户(银行) 9.验资(会计师事务所) 10.营业执照变更(工商局) 11.结汇(银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各个省市也许会稍有些出入,具体的可以与当地所归属的相关部门联系并确认。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3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