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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处理,不成的就起诉解决。。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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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买下产品的消费者导致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有产品应当具有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准则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产品或服务有问题,能够以此作为退款的借口。 如使用产品后出现皮肤过敏等情形,向美容院提议赔偿请求,通常美容院就会退卡。或者可查看美容院的相关手续可否齐全,以此作为借口要求退卡退款。 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借口,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量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托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买下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借口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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