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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停止发行证券。 2、责令停业整顿。 3、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4、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5、对个人处以罚款或者...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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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根据规定,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公安机关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行政处罚包括以下类型:给予行为人警告、通报和批评;处以罚款,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产;以及暂扣、吊销许可证、降低资质等级;限制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就业等。
会计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会计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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