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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生育婴儿.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保经办单位办理手...
一、一般规定女职工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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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于具体的费用需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而作为职工其实是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的。当然要是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属于个体户或者自由业者,那么是不允许参加生育保险。而在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时候,自然也是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保险待遇。目前在我国,不管是女职工还是男职工都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前提都是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医保中心的报销制度与医保中心基本一致,只是产妇住院期间的费用是在其出院后与其他费用统一办理的,报销金额是按照单位工资基数来定,符合生二胎条件的女职工,单位有责任继续为其上生育保险。如果生二胎的话,报销时就必须提供《长效节育证》。其工作人员表示,除了生育费用外,第一次生育津贴能领四个月,第二次领三个半月。办理期限为产后九个月内。产妇住院期间的费用是直接与医院签订协议的,入院前必须到医保中心提供准生证、怀孕证明和单位盖了章的备案表等进行登记。出院后可拿着产检时的相关单据报销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及申请生育补贴。其中,生育津贴是按不同情况累加形成的,有没有《独生子女证》不影响生育保险的报销,只不过有该证的生育津贴累加可领六个月,没证的最多能领四个半月,二孩同样能领四个半月生育津贴。原则上办理报销的期限为顺产半年内,剖宫产八个月内。
关于包头生育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有何规定有如下回答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生育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汇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7、医嘱、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8、单位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9、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须另外提供乡镇一级或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出具的配偶未就业证明,也可由县一级劳动就业机构提供。 10、女职工如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企业生育保险,可选择一方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如已享受其中一方待遇,社保机构不予重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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