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限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制定清算方案并报确认; 4、进行清偿; 5、制定...
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非破产版):一、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公司由组成清算组,也可以由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最少3人。二、清算组成立后到工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并办理清算组备案。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进行清算组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1、股东会关于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 3、清算组成员的基本材料。 4、有其他专业人员参加的提交授权。三、报纸公告并通知。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30内,未接到通知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四、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如果发现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五、办理国、务局得完税证明。六、公告满30日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七、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并报股东会或主管部门确认。支付清算费用后(包括清算组成员、聘用人员的报酬,管理、分配财产的费用,诉讼费用、费用等)按下列顺序:1、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2、税。3、公司债务(未到期的也算,扣除未到期的利息)4、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八、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财产账册、报股东确认或主管部门确认。九、上述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10内进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1、清算报告备案登记表。2、股东会通过公司解散的决议。3、企业法人营业原件、复印件。4、经确认的开始日至结束日的负债表、财产清单。 5、国、地税的。 6、经股东会(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2份,并有清算组成员签字、股东会(主管部门确认)十、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提交下列材料:1、提交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2、股东会通过公司解散的决议。3、经股东会(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5、国、地税的完税证明。6、公司三次公告的报样。
具体程序: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文章标题】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注销程序及说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424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