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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借款人和贷款人没有约定利息,贷款人主张间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利息协议不明确,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了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借款人和贷款人对贷款利息的约定不明确。贷款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款人和贷款人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以约定为限,但不超过年利率24%。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借款期间既未约定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借款期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借款期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贷款人和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贷款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起主张。但人民法院不支持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
一、提前还贷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具体规定为:在还清当月的本息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如果不是提前全部还清贷款的话,那么提前偿还的部分贷款额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最少是1万元。剩下的贷款额可以选择在贷款期限不变的条件下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或在每月还款额不变的前提下适当缩短贷款期限。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无需预约的,而全部结清贷款则需要提前向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进行电话预约。这主要考虑到承办银行要准备房屋他项权证等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注销的相关材料,否则借款人有可能要跑两趟银行。 二、提前部分还贷的方式 提前还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还清贷款;另一种是提前部分还清贷款。其中,提前部分还清贷款又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方式: (一)剩余的贷款保持每月还款数额不变,将还款期限缩短。 (二)剩余的贷款将每月还款的数额减少,还款期限保持不变。 (三)剩余的贷款将每月还款的数额减少,同时将还款期限也缩短。 (四)剩余的贷款保持总本金不变,只将还款期限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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