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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
自己写是属于自书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此外呢还有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几种形式。那么自己写的遗嘱符合要求具有法律效力的,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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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 他人书写自己签名的遗嘱无效 特定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失效 、利害关系人见证的代书遗嘱无效 遗嘱不符合形式要求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 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务 内容不清、自相矛盾或无法实现等
房产证并不是产权的唯一证明,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以立遗嘱。 可在遗嘱中明确说明把房产留给谁。由于还没拿到房产证,遗嘱中应将房产相关信息、资料交代清楚,例如购房合同、国土局的备案登记表、房屋现状等。 值得注意的是,也可以不立遗嘱,因为按照遗产继承权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房屋还是会由她的子女继承。
遗嘱写给孙子别人是否还能分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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