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配偶无法到场办理购房手续,可以由当事人配偶出具授权委托书指定当事人为代理人,代替自己签字办理过户住房手续。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
如果一方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已就离婚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具体的方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条件:温馨提示: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是指“准生证” 1、依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若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地则不需办理准生证或相关证明(若户籍不在本地,需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2、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即二孩准生证),只需到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开具《生育服务证明》(就是一证明)变化: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卫计委对生育一孩二孩的家庭,启动了生育登记制度,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只开具《生育服务证明》。注:生育三孩及以上的仍需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提交材料:本地户籍:1、身份证;2、户口簿; 3、结婚证异地户籍:1、身份证;2、户口簿;3、结婚证; 4、居住证; 5、流动人口生育证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
不能,没离婚的情况下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或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否则构成重婚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先,想离婚的一方有权单方面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根据规定,在离婚案件诉讼中,如果有一方拒不到庭的,法院会依法传唤被告。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但是,这里所提到的是结案,而不是确定是否判决双方离婚。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4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