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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的农民不同意征地,政府一般不可以强制征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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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被征地的农民不同意征地,政府一般不可以强制征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1、开发商将农贸市场改造成集写字楼,地下车库,地下商场.超市和住宅楼出卖,这不是合同中说的因公共利益需要,而是开发商的商业利益需要。 2、你们可以同意征收,也可以不同意征收。政府在征得你们同意征收的情况下,必须与你们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且补偿款到位后才能进行拆迁。如果你们不同意征收,政府的征收行为就是违法的。 3、征收后,征收方会要求你们将被征收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予以注销。注销后政府才能将这片土地另行出让。 4、以上为政府征收程序,既涉及到民事纠纷,也涉及到行政纠纷。当然,开发商也可以与你们直接协商,购买你们的商住楼,双方纯粹只是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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