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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工伤鉴定后,无论是否构成伤残,均无需离开原单位.十级伤残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的您本人工资;还有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
工伤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发生工伤之后的待遇。经济补偿金是离职时的待遇。两者没有任何关系。 工伤方面的待遇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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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看单位是为什么要求您离职的,若是无故要求您离职且单位对于解除劳动关系存在过错,您可以要求单位给予您经济赔偿;若是单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解除的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其给予经济补偿;若是您自身存在过错,则单位是不用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的。以上解答是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回答,具体问题还需结合实际变化具体分析,若您还有什么疑问之处,您可以联系本所,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的电话咨询。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前提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您的工伤待遇核算标准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参照本人工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人工资若低于统筹地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按照百分之六十计算,本人工资若高于统筹地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按照百分之三百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照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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