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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手续已经实行简化了。不需要在统一装订成册了。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1.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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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口的货物,凡属于已征增值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者外,均予以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这里所说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的工业品和农业产品。这两种税的具体征收范围及其划分,详见、消费税征税范围注释及有关具体规定。 (2)必须报关离境。凡是在国内销售而不报关离境的货物,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币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和其他管理办法上作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3)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按照现行规定,目前的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未作销售的展品、样品,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离境的已税产品等,均不予退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第二条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上述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第三条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范围、退税率和退(免)税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程序,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申报受理、初审、复审、调查、审批、退库和调库等相应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因人员少需要一人多岗的,人员设置必须遵循岗位监督制约机制。
甲方不属于虚开发票,让乙方到税务部门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根据申请单开红发票办理退货冲账手续。 对账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需要证明甲方总公司与乙公司是真正的交易方。如果乙方提出以物抵债的方式,甲公司可以不接受,可以要求法院对货物进行重新评估定价。如果甲方胜诉,只能乙方公司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与法人无关,除非甲公司能证明法人抽逃资金或者职务侵占。
我国出口的货物,凡属于已征增值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者外,均予以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这里所说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的工业品和农业产品。这两种税的具体征收范围及其划分,详见、消费税征税范围注释及有关具体规定。 (2)必须报关离境。凡是在国内销售而不报关离境的货物,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币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和其他管理办法上作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3)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按照现行规定,目前的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未作销售的展品、样品,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离境的已税产品等,均不予退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第二条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上述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第三条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范围、退税率和退(免)税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程序,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申报受理、初审、复审、调查、审批、退库和调库等相应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因人员少需要一人多岗的,人员设置必须遵循岗位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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