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实行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自找门路安置相结合。移民首先在本县、区安置;本县、区安置不了的,由...
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工作应当与三峡库区建设、沿江地区对外开放、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相结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将三峡库区有水电资源条件的受淹县、区列为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予以扶持。
国家从三峡电站的电价收入中提取一定资金设立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分配给湖北省、重庆市和接收外迁移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用于移民的后期扶持。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移民资金年度计划应当纳入国家年度投资计划。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管理机构根据经批准的三峡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编制移民资金年度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负责移民管理工作的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移民资金年度项目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经批准的移民资金年度项目计划,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1,368人已浏览
1,212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