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借条不写利息是不计利息。自然人之间发生的民间借贷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利息,法院是不支持利息支付的。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
借条中没写利息的,一般视为没有利息,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借条不写利息是不计利息。自然人之间发生的民间借贷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利息,法院是不支持利息支付的。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1、当事人签订的借条可以不写利息。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另外,一般借条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因此,借条没有写利息也是有效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自然人之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不支持借期内利息,但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自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0人已浏览
772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