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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坟地搬迁补偿,目前是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来确定。依照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
1、菜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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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双鸭山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黑政土[2008]第184号文件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25.9319公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双鸭山市2008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安邦乡双胜村。 四、被征地村(组)及面积:安邦乡双胜村25.9319公顷。 五、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元/㎡) 耕地 旱地 24.3438 54.40 农村道路 1.5881 3.12 未利用土地 建设用地 以上土地补偿费用发放工作由区、乡政府监督,由村委会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将土地补偿费用发放到被征地户手中。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土地补偿费用。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八、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凡对《双鸭山市2008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有异议的,可到有关部门咨询或申请人民法院裁决,但不影响该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二ОО九年二月十二日
关于安置房拆迁怎么补偿主要分两个部分来讲,首先如果是第一次房屋拆迁后自己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又面临拆迁,可按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 第二种情况,自己不是安置人员去购买的安置房,并已经居住,现在面临拆迁,根据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由原房主所得,购买人在向原房主索赔。实践当中,安置房买卖问题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房屋过户交易等纠纷,如果遇到安置房购买,需谨慎签订合同或合同内提前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避免后期不必要的麻烦。
1、农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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