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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违约的情节考虑,一方的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便构成根本违约。“不必要”是指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不能实现,或者说主要合同...
合同要约的基本要素: 一是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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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制度。建立基本违约制度的目的是鼓励交易,最大限度地实现合同的社会价值。否则,如果让当事人不顾违约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随意解除合同,不符合鼓励交易的原则,不利于稳定经济关系。构成根本违约的条件有:(一)必须有违约的事实,这是构成根本违约的前提。(2)违约的后果对受害者造成损害,这里的损害应广泛解释,涵盖商业利益损失、标的物损失、商业机会损失等各种情况。事实上,违约的后果必须剥夺一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期望的东西。这句话说明违约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剥夺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利益。如何认定本质上剥夺的利益完全需要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3)违约方预测,同等资格、合理的人在同一情况下也预测会发生根本违约。也就是说,如果违约人或合理人在这种情况下无法预见违约的严重后果,就不构成根本违约,对不可预见的严重后果不负责任。
根本违约是指违约的后果已经妨害了合同目的实现,包括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不履行和一般违约但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两种情形。迟延履行、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或者先期违约都可能构成根本违约。
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存在违约行为; 2、当事人存在主观过错; 3、造成了损失; 4、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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