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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中间人在我国没有统一的量刑标准,具体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首先要确定中间人是否构成犯罪,其次是犯罪的情节,是否有减少处罚、加重处罚的情形等...
诈骗案中如果对诈骗一事不知情,则属于中间人,中间人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中间人知情或者有故意性质,可定位构成团伙诈骗。属于共犯,应当按照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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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中如果对诈骗一事不知情,则属于中间人,中间人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中间人知情或者有故意性质,可定位构成团伙诈骗。属于共犯,应当按照参与的全部数额承担刑事责任。《》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如果诈骗行为并不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则就无法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自然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在成立犯罪的情况下,又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对行为人做出处罚才行。
本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6条,以达到数额较大作为追诉的起点。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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