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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存在重婚的情形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
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我国2003年新《婚姻法》中才出现的,对于哪些情形才属于无效婚姻呢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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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我国2003年新《婚姻法》中才出现的,对于哪些情形才属于无效婚姻呢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一、重婚的,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或形成事实婚姻的;二、未到法定婚龄的;三、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我们要注意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还是有区别的,我们国家对于无效婚姻的范围是采取列举的方式,这就意味着出现一些其他情形的婚姻虽然可能也不符合我们国家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但却不足以导致婚姻的无效。王主任认为很多当事人对这个问题有误解,比如说夫妻双方的户口一方在上海,一方在北京,但是这两个人却在湖北某婚姻登记处进行了婚姻登记,婚后多年也在一起共同生活。实际上这个问题是超越了婚姻登记管辖权的一个行为,按理说它也没有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程序。但这样就会影响到婚姻的效力吗王主任并不这样认为,只是说它属于婚姻登记程序当中的一些瑕疵,但对婚姻效率本身并没有影响。
随着我国的社会不断发展法制化程度也在不断增强,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生活中的侵权行为以及纠纷问题,其中离婚过程中遇到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也要依据法律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下面就详细介绍。一、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我国2003年新《婚姻法》中才出现的,对于哪些情形才属于无效婚姻呢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一、重婚的,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或形成事实婚姻的;二、未到法定婚龄的;三、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2、父母可以代替子女申请撤销婚姻吗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只能是由受到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行使,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亲属都不能代为行使。对此,我国《婚姻法》第11条是有明确规定的。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第2款明确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3、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有时间限制吗按照我国《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受胁迫的一方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是有时效限制的,即其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但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2条的规定,此处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离婚问题已经是社会的主要问题,人们对离婚问题也是十分的关注,在解决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的进行,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不会触犯法律,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我国2003年新《婚姻法》中才出现的,对于哪些情形才属于无效婚姻呢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一、重婚的,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或形成事实婚姻的;二、未到法定婚龄的;三、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我们要注意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还是有区别的,我们国家对于无效婚姻的范围是采取列举的方式,这就意味着出现一些其他情形的婚姻虽然可能也不符合我们国家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但却不足以导致婚姻的无效。王主任认为很多当事人对这个问题有误解,比如说夫妻双方的户口一方在上海,一方在北京,但是这两个人却在湖北某婚姻登记处进行了婚姻登记,婚后多年也在一起共同生活。实际上这个问题是超越了婚姻登记管辖权的一个行为,按理说它也没有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程序。但这样就会影响到婚姻的效力吗王主任并不这样认为,只是说它属于婚姻登记程序当中的一些瑕疵,但对婚姻效率本身并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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