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产品过了保质期后,发现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厂家或销售者承担退换货责任?产品过了保质期以后,如果因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引起了消费者的人...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生产者的过错由生产者承担。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质量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你这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能证明产品质量问题是由生产者造成的,你可以在承担责任以后向生产者追偿。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性法律责任。 它主要包括: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根据下列几方面认定: 1、默示担保条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对于产品质量规定的必须满足的条件。 2、明示担保条件。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作为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以及确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无论何种标准,一经生产者采用,并明确标注在产品标识上,即成为生产者对消费者的明示承担有关责任的担保承诺。 3、产品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并因此造成了用户和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产品存在缺陷是承担侵犯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生产者应承担哪些产品质量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是: (一)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三)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四)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五)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六)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七)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9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9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