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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是由总承包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工程管理资料、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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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及质量、施工图纸,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70%、外地企业到地区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承包许可证、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监理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3;9、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证明(由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提供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的证明),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技术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地区审图中心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其它资料(法律;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局规划办办理)2、监理、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已确定的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已备案的工程承包合同);5;7、中标通知书及工程承包合同(地区招标办办理设计、安全监督手续(分别到计委和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8、建设资金保函或审核证明(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施工中标通知书,有条件的可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其他第三方担保)、该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资格证书(监理合同)及工程管理人员名单(已备案的监理合同,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及其优先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及其优先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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