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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
1、所有债权视为到期。 在一般的民事执行程序中,债权不到清偿期,债务人不负有清偿义务,但破产程序则不然,其具有加速债权到期的效力,即使在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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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算通知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 如果投资人自行清算,可以采取两种方式通知债权人。一方面,投资人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另一方面,对于投资人无法通知的债权人,投资人应当予以公告,通过公告,请债权人申报债权。 2. 如果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通常也都是以公告的方式予以通知。 关于清算通知和清算公告、债权登记的时限及要求,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清算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法律分析 公司清算必须通知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通知、公告债权人等职权。
公司清算可以通过两种方式通知债权人。一方面,投资者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另一方面,投资者应当通知投资者不能通知的债权人,并要求债权人通过公告申报债权。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清算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通常通过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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