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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抚养费事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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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现行有效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之前,已有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此外,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据此并结合一些实际情况,形成了中国内地未成年人出国的一些新模式,主要类型如下:1、随学校集体出国。每当暑假来临之际,一些就读中小学的学生便纷纷报名,跟随学校老师出国进行“夏令营”活动,出访国主要是一些亚欧国家。还有的中小学生因专长某一学科,由学校老师带队到国外参加一些学科比赛,如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等。2、随团队出国参加文艺表演。全球一体化进程包括中外文化的相互交流。为此,跟随中国内地的文艺团队出国进行文艺表演,也是未成年人出国的主要类型之一。其表演形式一般有“杂技”和“舞蹈”等。3、随亲朋好友组团出国旅游。有的家长因工作忙而无法外出,便委托亲朋好友带他们的孩子跟着旅行团出国观光旅游。4、随父亲或母亲出国居住。未成年人的父母有的因为暂时分居或离异,一方居住在中国内地,另一方居住在国外,经协商或判决后,孩子便随父亲或者母亲一方出国居住。5、随收养父母一起出国定居。迄今,有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西班牙、瑞典、挪威、冰岛、丹麦、爱尔兰、比利时、芬兰、荷兰、新西兰、新加坡、澳大利亚、意大利等17个国家与中国建立了跨国收养合作关系。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公民可以到中国内地收养中国儿童,结果很多孩子都随养父母一起出国定居了。对于非监护人带出国,在我国只规定需要相关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陪同即可,但是在其他过入境的时候可能会问询一些问题,所以需要出示监护人的相关委托书即可,所以最好在孩子由其他有民事能力的带出国时准备一份委托书。
1、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单纯请求支付婚内抚养费,未提起离婚请求的,应以未成年子女为原告。夫妻分居期间,请求支付婚内抚养费但并未同时要求离婚的,应以未成年子女为原告;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该请求。 3、对于婚内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应结合支付方分居期间的每月收入按照20%-30%的比例予以确定每月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婚内分居期间抚养费未分割按月计算,请求一个确定具体数额的,由法院予以酌情确定具体数额。原告在请求婚内分居期间抚养费时,不是按照每月数额×分居月份的方式请求补付抚养费,而是以一个确定的数额要求补付的,由法院酌情确定最终补偿数额。 5、夫妻婚内分居,一方未支付抚养费,未成年子女提起诉讼要求补付分居期间抚养费的,可同时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未成年子女因父母婚内分居,一方未尽抚养义务而起诉请求分居期间抚养费,同时请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是否支持及相应数额。 6、夫妻分居期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分居期间付过子女保姆费或为子女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医药费等,可视为已经履行相应抚养义务,不再支付婚内抚养费。夫妻婚内分居因而引发婚内抚养费纠纷的,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可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履行相应抚养义务进行抗辩,如支付保姆费、医药费,定期照顾、探视子女等。 7、夫妻分居期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分居期间为家庭生活偿还房屋、车辆贷款等的,可视为已经履行相应抚养义务,不再支付婚内抚养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一方抚养义务的履行并不仅仅体现在为子女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分居期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为家庭生活、消费而支出的房屋及车辆贷款亦属于为子女创造生活条件的一部分,且所附款项占工资收入绝大部分的,应视为履行抚养义务。 8、夫妻婚内分居,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另一方补付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费的,法院最终不准予双方离婚的,将把原告方包括请求婚内抚养费的全部诉请一并驳回。婚内抚养费的请求权属于子女所有,但双方离婚时通常对此可予一并处理。但这必须基于双方离婚为前提,否则请求婚内抚养费的主体仍需为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若离婚诉请未被支持的,则往往对全部诉请均予以驳回。 由此可见,婚内夫妻抚养费的确定原则主要有以上几种。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另一方也需要按相应比例每月支付子女的抚养费至孩子成年。一般来说,抚养费纠纷的案件都是以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成的法院会受理诉讼请求。总之,夫妻双方还是应尊重子女意见,尽到应尽的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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