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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2012)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
定点维修不是必需要对方车主同意的。对方车主当然可以提出要求,但由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决定,如果保险公司同意的话,也可以按上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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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48小时内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的,可以在起诉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予以采纳并采取保全措施的一项法律制度。 诉前保全适用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2)申请时间是起诉前; (3)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向人民法院申请。 由于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措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措施后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且受诉法院又予以受理的,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以外,财产保全的效力应当一直维持到判决执行时止。 相关知识
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内根据交警的要求立即先行支垫付医疗费的。
1、交通事故车主负全责车子有保险,处理方式为先由机动车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赔偿,仍有不足或者没有投保商业险的,由肇事司机赔偿。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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